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局、福建省文化厅制定的《福建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2年)》,提出到 2012 年全省动漫游戏产业总收入达到10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左右,使动漫游戏产业逐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省软件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将安排约1000万元,重点支持建设和完善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中小动漫企业基础研发和成果转化。
《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包括:建立福州、厦门国家级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形成5家以上有实力、上规模、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动漫龙头企业;原创动画和网络游戏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动漫游戏产业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游戏产业链。
重点加强福州、厦门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建设,按照一流国家级基地标准抓紧完善和配套;支持泉州、漳州、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和建设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支持武夷山“创意动漫产业园”、长乐“海西动漫创意园”和连江“海峡文化创意基地”等园区基地建设。
加快发展手机动漫游戏产业。支持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福建设立国家手机动漫游戏研发运营基地,支持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动漫游戏企业合作开发动漫游戏运营平台,支持动漫游戏企业加快开发手机动画、漫画和游戏,加快培育手机动漫游戏产业链。
加快培育动漫游戏产业链。加强动漫游戏产业与我省鞋帽、服装、玩具、文具、食品、饰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合作,加快动漫衍生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丰富动漫周边产品和市场,努力构造具有海西特色的动漫游戏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加强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中国动漫集团、好莱坞北京富博国际影视动漫发展机构等国内外知名动漫影视机构来福建投资落户和创办研发机构;支持福建网龙等省内动漫游戏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动漫游戏集团企业。
加强动漫人才培养。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与动漫游戏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力争到 2012 年前,以企业为主体建设10个校企合作的实训基地,扶持3~5家年培训能力500人以上的职业培训机构,以培养动漫游戏产业适用人才。
财政扶持政策包括:每年在省软件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约1000万元,重点支持建设和完善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中小动漫企业基础研发和成果转化;获得国家认定的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资金给予每家中心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省级资金给予每家中心30万元的奖励。
各级媒体播出的我省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原创动漫公司所在设区市财政可按不低于国内同类城市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媒体(福州、厦门视为省级)播出的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在设区市奖励的基础上,省软件专项扶持资金按不低于设区市奖励标准的10%给予再奖励。
鼓励拓展国际市场。省级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优先扶持动漫游戏软件产品出口和承接务外包,动漫游戏软件产品出口和服务外包收入每1美元补贴0.2元,外汇收入超过上年部分每1美元再补贴0.1元,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税收扶持政策包括: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动漫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动漫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投融资扶持政策包括:动漫游戏企业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投融资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级软件发展资金按创业投资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按担保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16%。比例补偿;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员工以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总额的70%等。
来源:东南新闻网 作者:段金柱